罪惡快感心理學:為什麼明知不該還是想享受那些矛盾快樂?
Share
心理學家正試圖了解,當你做一件自己很享受、卻又覺得怪怪的或會尷尬的事時,大腦裡到底發生了什麼。
光從我們日常的對話,你可能很難看出這一點——那些對話充滿了強烈的喜惡、以及對好感受或壞感受的談論——但在很多時候,我們對事物的看法其實是種複雜的混亂狀態。我們的意見和感受並不是非黑即白,也不會只單向指向某一邊(也就是說,不是純粹正面或純粹負面)。這會導致內在衝突:當你看見一個議題的多個面向時,什麼才是「正確」的做法、感受或信念?我對我們如何在這些衝突情緒之間穿梭的心理機制深感著迷,這也是我研究罪惡快感的原因——它們為理解「矛盾情緒」背後的心理,提供了一個獨特的實驗場域。
老實說,如果我們對自己坦誠一點,每個人多少都會在某些不太想承認的東西裡找到安慰:一首其實沒有很禁得起時間考驗、卻承載你回憶的懷舊流行歌,一部爛到讓人移不開眼的垃圾實境節目,或者一種完全沒有營養價值、卻讓人欲罷不能的放縱系安慰食物。這些通通都是我們所說的「罪惡快感」的例子:那些我們很享受、但同時又覺得怪怪的、甚至為之感到尷尬的活動。
當然,大多數人日常口語上都知道什麼是罪惡快感——在閱讀這篇文章的同時,你自己的幾個罪惡快感可能已經浮現在腦海裡了。不過,如果用比較正式的方式來界定,以往的研究發現,人們之所以會把某件事視為罪惡快感,是基於兩個明確的條件:第一是個人價值觀(也就是說,他們覺得這個罪惡快感活動跟自己是什麼樣的人、或自己嚮往成為什麼樣的人不太一致);第二是社會期待(也就是說,他們害怕因為喜歡某件在社會上可能被視為禁忌的事,而被別人負面評價)。因此,理論上只要符合這些條件,任何東西都有可能成為罪惡快感;而對一個人來說是罪惡快感的東西,對另一個人而言卻不一定是。
即使人們的罪惡快感總會帶有一些個人化、獨特的差異,我和同事仍然先從一個問題開始調查:在當代西方社會,人們最常把哪一類活動視為罪惡快感?
我們請了超過 500 名受試者(多半居住在美國)說出自己的一個罪惡快感。我們發現,最常見的回應——累計起來占全部答案略多於一半——主要集中在兩大類:第一類是與食物相關的放縱(例如甜食、油炸食物和速食);第二類則是影音媒體(包含懷舊的童年電視節目、實境秀、追劇式的狂看,以及 YouTube 上的內容,如 ASMR 或 mukbang 影片——前者是讓人產生發麻酥酥愉悅感的影片,後者則是看別人大量進食的影片)。其他較少被提到的例子,則包括社群媒體使用(例如無止盡地滑 TikTok)、與音樂相關的活動(例如持續收聽具爭議性的音樂人,如 Kanye West),或是單純小睡。
以上是主要的趨勢,不過有些受試者也提到了非常獨特、甚至有點讓人不太舒服的罪惡快感。像是有一位受試者就寫道,他喜歡「拍攝/錄影路人做出尷尬行為的畫面」,好在事後和朋友一起回放觀看。
我們也進一步探討,人們在面對自己的罪惡快感時所經歷的那些矛盾情緒。為了理解這一點,我們請參與者描述,當他們想到自己的罪惡快感時,會浮現哪些情緒。就負面情緒來看,他們提到會感到羞愧、尷尬,以及,不意外的——罪惡感。這些發現符合直覺,同時也對應到前面提到的罪惡快感正式定義中的兩個條件。也就是說,如果罪惡快感是一種與我們自身價值觀相牴觸的活動,那麼在其中沉溺時,我們自然會感到罪惡與羞恥。同樣地,如果社會層面的恐懼也是罪惡快感的重要成分,那麼這些活動很可能會讓我們覺得尷尬。
尷尬不只是情緒,它也是一種社會過濾器,用來塑造我們揭露與隱藏什麼,以維持自己想要呈現給他人的形象
呼應「罪惡快感是一種鮮明的日常矛盾情緒案例」這個想法,我們也發現,罪惡快感同時會激發各種正向情緒,包括覺得好笑、滿足與興奮。我覺得很有趣的是,整體來說,人們自述感受到這三種正向情緒的強度,其實比負面情緒更強。從心理學角度來看這也說得通,因為正向情緒會促進所謂「趨近導向行為」,也就是那種會推動我們主動靠近某件事物的行為——這可能就是為什麼,即使罪惡快感讓我們感到罪惡、羞愧和尷尬,我們在當下仍會被驅動繼續沉溺其中。
這些關於罪惡快感如何讓我們產生情緒的洞見,有助於進一步理解,我們究竟在什麼情境下、為什麼會投入這些活動。以「尷尬」為例,我們看到一個很清楚的模式:人們對自己的罪惡快感越感到尷尬,就越不可能把它分享給別人——不論聽眾是誰。無論對象是陌生人、點頭之交,甚至是非常親近的好友,尷尬感都持續阻止人們想要公開自己的罪惡快感。這項發現充分說明了「自我呈現」以及「矛盾情緒」在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。即便有些事情真的讓我們打從心底感到快樂,如果我們認為這會讓自己看起來很蠢、很膚淺或不夠有深度,我們往往就會選擇把這份喜好藏起來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尷尬並不只是感覺,它其實是一道社會過濾器,用來決定我們要展現什麼、隱藏什麼,好維持自己渴望被看見的形象。
相反地,我們發現,由罪惡快感激起的正向情緒之一——「興奮」——則可能促進人們分享這些活動,但這種分享特別出現在朋友之間,而非廣泛的其他人際關係。這項結果顯示,當我們和要好的朋友分享罪惡快感時,不只是因為我們單純享受那個活動,而是我們會主動期待、甚至迫不及待想要一起沉浸其中。就我看來,這反映出罪惡快感的「社會功能」:雖然它們常被視為私密喜好,但這些讓人尷尬的小興趣,其實也能讓親密朋友的關係更加緊密。
儘管如此,所有這些發現仍留下了一個關鍵問題:如果罪惡快感承載著這麼多情緒包袱,為什麼我們還要沉溺其中?也就是說,為什麼不只選擇那些既好玩、又不會帶來任何負面感受的活動就好?當我們請參與者反思自己為什麼會投入這些罪惡快感時,他們提出了許多理由,包括無聊、習慣、以及把它當成一種事先規劃好的自我犒賞。但在眾多理由之中,有一個動機被提到的頻率明顯最高——減輕壓力。這些結果還很初步,也仍需謹慎看待,但看起來我們並不只是為了好玩才投向罪惡快感,而是為了在日常壓力之下,獲得安撫、逃避或重整的機會。
把罪惡快感視為一種逃離現實的出口,或許對許多人來說都很有共鳴。當生活讓人感到喘不過氣時(例如,加班到精疲力竭後回到家,或正在消化一場戲劇化的分手),我們很容易產生一種衝動:整個人癱在沙發上,排好一部你能找到的最愚蠢、最無腦的節目,甚至可能點一整個大披薩,一片片吃掉,只為了抓住那種熟悉、安心的感覺。因此,即使「認知失調」會讓我們覺得自己不該做這些事,我們仍然會替自己的選擇找到理由:為自己在壓力之後留下一個暫時離場的出口——一塊心理上的「柔軟著陸區」。
「肩膀上各坐著一位天使與惡魔」這個畫面之所以歷久不衰,是有其道理的——這個隱喻精準地捕捉了我們如何在衝突情緒之間掙扎。天使說「不可以」,惡魔說「就去吧」。透過研究罪惡快感的心理學,我們得以更深入理解,人們如何在混雜情緒中找路而行,而這不只發生在偶爾戲劇性的重大時刻,也在日復一日的日常節奏裡重複上演。換句話說,探究罪惡快感,有助於我們理解,那些像天使與惡魔一樣在我們心中角力的力量,其背後運作的心理機制。
我們選擇哪種職涯、住在哪裡、要和誰約會或結婚,這些決定,都需要在利與弊、正向與負向之間反覆權衡。更重要的是,這些情境反映了人生的複雜本質——我們一生當中所做的許多選擇,很少是單純、單一、非黑即白的。當然,決定要不要播放 Sisqó 在 2000 年推出的〈Thong Song〉,並不會像這些重大選擇那樣改變人生。但下次當你猶豫要不要沉溺於一個罪惡快感時,不妨稍微停下來,驚嘆一下那一刻所承載的複雜心理:那些在你內心運作的機制,正幫助你協調「你現在是誰」、「你想成為什麼樣的人」,以及「你要如何在這當中享受樂趣」。



![燙金小囍字貼紙 [24枚]](http://wish.with.tw/cdn/shop/products/hqdefault_2cb3b4c8-ec0a-453e-a8be-1b14dad58faf.jpg?v=1619698098&width=533)



